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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 2017 年学生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南办发〔 2017〕26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及 2017 年度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在南开园大力弘扬爱国主义、家国情怀和崇军尚武精神,输送更多高素质南开学子参军入伍,借助军队平台,培养“公能”人才,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国防现代化建设的方针政策为依据,全校上下必须统一思想,明确认识,精心谋划,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切实把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作为高等教育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努力完成年度征兵工作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征兵工作顺利开展,2017 年学生征兵工作由南开大学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
组长: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杨克欣
成员单位:办公室、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研究生院、教务处、财务处、保卫处、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武装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武装部,具体负责兵役征集有关工作事项。
三、征集对象
南开大学在读男性青年年龄在 17 至 24 周岁(1993 年 1 月 1日至 2000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出生)之间。
南开大学在读女性青年年龄在 17 至 22 周岁(1995 年 1 月 1日至 2000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出生)之间。
四、报名条件
凡应征报名入伍者,除满足《征兵工作条例》、《应征公民体检标准》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要求 :
(一)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含新生及应届毕业生) ;
(二)应无违法处罚记录 ;
(三)应无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记录 ;
(四)应无参加非法组织或团体活动记录 。
五、优惠政策
(一) 在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役按规定保留学籍,退役后 2 年内允许复学。符合条件的新生可以先入伍后入学,新生应征入伍按规定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 2 年内允许入学。
(二) 学校设立学生参军入伍服役专项奖励。该项奖励为校级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人,在参军入伍时一次性发放。
(三) 按照《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等相关规定,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政策。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辅修和双学位学费不纳入学费补偿和学费减免范围。
(四) 入伍本科学生退役复学后,符合国家和学校转专业政策的,需要经过转入学院的考核,考核合格,具备在新专业学习的基础,在新学期可转入新的专业学习。学校相关规定中已明确说明不能转专业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五) 入伍学生退役复学,本科新生退役入学,免修军事理论与军训 2-1、2-2 课程,直接取得相应学分。服役期间未受到任何违纪处分者计 90 分,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受到嘉奖者计 95分,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者计 98 分。入伍前已经取得学分者,不重新计分;入伍前未通过者,复学后计 60 分。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六) 在校学生(含新生)退役后,在完成本科学业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七) 经学校批准入伍的在校本科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及以上荣誉退役复学后,若符合所在学院“推免”基本条件,提出申请后可获得推荐名额,考核合格后可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每年不超过 5 人。
(八) 入伍学生退役后,可报考国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该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 5000 人以内),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九) 毕业生入伍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后,享受相关就业服务,毕业前优先推荐工作或实习单位。
(十) 设立入伍学生成长发展档案,跟踪其学习、学业、生活情况,纳入“公能”成长辅学体系;编写入伍学生典型事迹报告集。
(十一) 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后,参与“研究生支教团”、“助研、助教、助管”及兼职辅导员选拔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十二) 完善慰问制度,组织慰问在军营服役学生。在八一建军节前组织慰问活动,向退役复学学生颁发慰问品,标准为 500元/人。
(十三) 充分发挥退役复学学生优势和专长,提供社会实践机会及校内岗位挂职锻炼岗位。
(十四) 其他未说明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政行。
六、工作安排
(一) 宣传发动 (5 月 30 日前)
各学院结合学生毕业工作,通过贴通告、开班会、讲政策和编发群组消息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 组织登记 (6 月 5 日前) 各学院组织有参军意向的适龄男生登陆“全国征兵网”应征报名,填写打印《男性公民应征报名表》,打印、提交《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三) 初检初审 (6 月 15 日前)
按照兵役机关统一安排完成体检工作,政审与体检同步展开。各院开具《在校期间表现鉴定》。
(四) 完善手续 (6 月 25 日前)
按照征兵工作流程和要求,对初审初检结果作进一步检查完善,办理相关手续。
(五) 寄送材料 (8 月 30 日前)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政策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的具体要求,各单位要把征兵工作纳入学生毕业、就业工作范畴,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二) 强化动员宣传
通过组织征兵启动仪式,动员大学生积极参与咨询周和宣传月活动。创新宣传方式手段,利用校园网、BBS、电子屏、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宣传推送征兵信息和国家优惠政策。利用党团活动、主题班会、专题宣讲、典型宣传等形式推进大学生征兵工作“进班级、进课堂、进宿舍”,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军入伍积极性、主动性。
(三) 扎实搞好服务
各学院和武装部要安排专人负责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做细做实后续服务,做到入伍前教育引导,临行前欢送鼓励,服役中调研慰问,退役后落实政策。对受到部队立功嘉奖的复员学生给予奖励,树立典型,报道事迹,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和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四) 完善体制机制
总结经验,寻找差距,不断健全完善校外协作、校内协同的兵役征集协作机制,确保校内各部门任务明确,分工负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努力推进学校征兵工作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南开大学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2017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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